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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與朋友討論人力資源工作時談到過去與現在的差異:在十五年前招聘工作大多要從報紙刊登廣告,從4段20行小廣告、八段60行或半版等大廣告版面,那時大公司大量招聘每個月花百萬是常有的事(當然很多人會動歪腦筋的...),那時周六日刊登,星期一二就會收到雪花般的履歷表,接著拆信、分類、初步篩選(那時履歷表看照片也是一種樂趣)、送給需求單位,決定約面試。

那時因為手機還不流行,都留家裡電話,白天打過去常常是家人接聽,跟家人談某某公司打來留公司電話請其回電,如電話沒人接,就要晚上來連繫,那時帶著履歷回家打電話是常有的事。約談中,要先談公司,再來是職位狀況,再約時間及面試地點,告知完後,如果應聘者有問題會做簡易回答。不過可能履歷表是郵寄過來,單位成本比較高,因此應聘者比較會重視所投履歷的工作,約面試時對方都比較有意願花時間來談。招聘人員第一次約面談也就代表公司文化,電話打過去也代表對應聘者的尊重,適當的回答應聘者的問題,能給對方好印象而更有意願來談工作。

現在人力銀行方便,已漸取代報紙廣告,人力銀行由於做完一份履歷表後,直接按鈕就可以應聘百家工作,這可以看出應聘者的很多故事,但今天不談這,我要談的是人資工作者的方法。

人力銀行做了很多的功能可以節省招聘人員的工作,搜索履歷表看到潛在的求職者,按個鈕發email,我對您有興趣,想約面談時間,就這樣等消息....

我與朋友聊到,現在是怎樣,打個電話是那麼困難嗎???

這也讓我想到,在公司裡很多人發完email就沒事,好像我已經把訊息通知對方,理所當然就要對方自動回復。email只是協助的工具,人與人事要互動及溝通的,email寫了一大堆文字,但對方可能還是不了解,有時一通電話反而解釋更清楚。

所以我對招聘人員都要求先發email給對方,讓對方知道公司名稱、應聘職位、招聘連繫人等訊息,接下來一定要打電話,做邀約,可以先談一談公司是做什麼產業,再談這個職位與對方是否與對方想像有很大落差,不然約來也是浪費對方時間,對公司造成不好的印象,對內也浪費需求單位主管的時間。接著約時間,事後透過email將確定好的時間、地點(能提供地圖及交通方式最好)提供給對方,如果是主管級的職位,可以詢問交通是否有開車,能否提供停車位,以及告知面試可能是總經理、副總、還是經理等,如果有跨縣市有時補助依些車馬費,這樣會讓應聘者對公司有更好的印象。

招聘人員是應聘者對應的第一人,若注意小細節,會讓應聘者對公司專業及文化有所認識,也會有較大的興趣加入公司。我曾經約面試,談一財會職位,應聘者在電話聊了20分鐘,了解與其所想的不一樣,但談後覺得公司還不錯,另推薦其朋友來面試而錄取的經驗,所以我常開玩笑,招聘人員要將自己當成業務人員來工作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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