榮格主張每個人的內心世界,都擁有四種能力,而這四種功能,也成為後世許多人格特質測驗的理論基礎。這四種功能分別為「思維」與「情感」,以及「感官」與「直覺」,這二組對比性的心理功能,建構了一個完整的內心世界。
不論任何人,都同時具備四種心理功能,而非只具備其中的一種。只是這四種功能,有一種功能會特別發達並表現在外,也是影響了一個人的個性及行為的功能。反過來說,與表現在外的功能相對比的另一種功能則潛藏於「潛意識」裡,而另外二個對比性功能,則扮演輔佐功能的角色,協助表現在意識的功能。例如當「思維功能」引導一個人的個性和行為,「感官功能」與「直覺功能」就會從旁輔助,而相對的「情感功能」則留在潛意識區裡運作。
「思維功能」是指「對標的物所代表的意義進行思考的能力」,也就是站在理性的觀點,理解「這到底是什麼」的能力。例如:這個東西屬於什麼類別?它擁有什麼樣的功能?它如何運作?它使用上有沒有限制?
「情感功能」則是「讀取對標的物好感度的功能」,簡單說就是決定這個標的物是讓人覺得舒服,還是令人感到不舒服的能力。情感功能就是很直觀的探討從標的物得到什麼樣的好感,亦即分析這個標的物的價值能力。
「感官功能」是「辨別標的物形體的能力」,也就是掌握標的物的實際顏色、形狀、大小、位置等的能力,這是一種客觀的理解能力,是內心世界能夠直接認知到外在世界,也可以說是一種判斷現實狀況的能力。
「直覺功能」就是「引導出標的物所擁有潛能的功能」,一言以蔽之,就是靈機一動的能力。當人接觸到標的物之後,會從該標的物的特徵開始展開想像,然後從中聯想到別的事物,或是從聯想中發展出獨特的創意。
思維功能可以用理論分析來說明,情感功能用主觀認知來說明,感官功能用客觀理解來說明,直覺功能用創意聯想來說明,思維功能與直覺功能成對比,情感功能與感官功能成對比。
榮格將思維功能與情感功能歸類為「理性功能」,指的是能透過「經驗」的累積,培養出「這種情形可能會變成這樣」的判斷能力的功能。因為人在接觸形形色色的人、事、物,會從中觀察所產生的影響及結果,然後加以學習,並透過學習來累積經驗,漸漸培養出對人、事、物的看法。
感官功能與直覺功能歸類為「非理性功能」,指的是不被經驗所左右,只針對眼前的人、事、物做出反應的能力。這類功能對人、事、物的前後關係並不是很在意,只是以當下的感受接受顯現在眼前的狀態。正因為如此率直地接受眼前所發生的一切,有時候會靈機一動,聯想到其中的關鍵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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